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    查看: 1975|回复: 0

    我看了江歌被害案的案卷

    24

    主题

    34

    帖子

    118

    积分

    管理员

    Rank: 9Rank: 9Rank: 9

    积分
    118

    最佳新人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

    虎嗅注: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“静说日本”(ID: jingshuoriben),作者:徐静波。

    因为新京报《局面》拍了一个视频节目,江歌遇害案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。

    《局面》做了一件好事,终于在江歌遇害一周年之前,劝说刘鑫与江歌妈妈见了面道了歉。


    虽然一起生活在青岛的即墨市,但是刘鑫父母自从在江歌被害的第二天,到过江歌妈妈的所在地接听到刘鑫的电话,知道江歌遇害而自己女儿没事时,留下一句:“刘鑫没事,那我们就走。”从此就再也没有露面。刘鑫也随后切断了与江歌妈妈的联系。


    我跟我们通讯社的日本员工讨论过这一问题,假如这件事发生在日本人身上,他们会如何处理?他们告诉我,虽然刘鑫已过20岁,属于成年人,父母可以不承担监护责任。但是在日本的话,父母亲不仅会拿出一笔钱表示“救了我女儿”的感谢之意,而且会自始自终参与丧事活动,头七、四十九天、周年时一起上坟祭奠。

    而刘鑫本人一定会经常陪伴江歌的妈妈,尽一份“女儿”之职。如果不这样做的话,不仅会承担很大的道义责任,而且还会遭到亲戚朋友的指责。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!

    我举日本的例子,一定会有人反感。但是,我觉得这才是正常人应该做的正常事。

    但是,刘鑫和刘鑫父母选择了逃避,甚至说出了“你女儿死与我们无关”、“你女儿命短”这样的话来。所以,我们有时候真的不能怪刘鑫,因为家庭道义甚至人性的缺失,只会导致刘鑫采取逃避的行动——虽然她自己也已经是20多岁的人。

  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  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    x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